首 页关于锐文服务指南律师风采办公环境荣誉证书锐文动态业界动态常用法规案例分析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业界动态
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3-0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10695次
    近日,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共8章59条,明确了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关系,全面梳理了服务业务类别,提出了各类业务职责边界,明确了登记条件和自律管理要求,引入了服务机构的退出机制。《办法》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服务机构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服务机构不得将已承诺的私募基金服务业务转包或者变相转包。《办法》单章重点规范基金份额、基金估值和信息技术系统三项业务职责和履责要求,新增基金募集、投资顾问等两项服务业务类别;重点规范了从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到基金财产账户之间的资金安全制度设计等。


  • 上一篇:中国证监会发布指导意见支持绿色债券发展
  • 下一篇:国家版权局部署十三五版权工作

  • 版权所有:江苏锐文律师事务所© 2017
    技术支持:精创网络